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和聘请的法律顾问。前者是劳动关系,后者是合同关系。[1]专职法律顾问又分为通过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在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工作的企业法律顾问和通过司法考试的执业律师接受企业聘用成为专职公司律师,专职公司律师不再从事除受聘公司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聘请的法律顾问是指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指派或者企业指定律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执业律师,这类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从事其他法律服务业务。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和25日。
最新动态
联系我们
- 机构:河北昂然律师事务所
- 手机:135-0338-6949
- 座机:135-0338-6949
- 传真:135-0338-6949
- 地址: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北行100米路西